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草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林业)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司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全省草原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省草原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3月5日

2020年全省草原工作要点

2020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为“十四五”发展谋思路的基础之年,全省草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综合治理、科学利用,加快林草深度融合,加大草原保护力度,推进草原生态修复和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积极贡献。

一、着力深化草原改革创新

(一)健全草原工作体系。稳定草原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队伍,理顺管理职能。加强草原管护员体系建设,修改完善《甘肃省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科学设置草管员岗位,规范聘用程序,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落实管护经费投入,不断提升草原管护员履职尽责能力。积极发展草原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草原学会、协会、联盟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等工作。

(二)完善草原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草原保护、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快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全民所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出台我省落实方案。强化以草原植被盖度为主的绩效考核评价,完善评价指标内容,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全省草原植被盖度稳定在52%以上。

(三)启动草原法规修订工作。认真贯彻草原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回顾《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等法规制度颁布以来全省依法治草历程,深入开展调研,梳理总结实施成效。紧盯国家林草局《草原法》修订进程,适时启动《甘肃省草原条例》等地方性草原法规规章修订前期工作。

二、持续推进草原生态修复

(一)精准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工程。组织实施退牧还草、退耕还草、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加大青藏高原黄河上游水源补给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区、祁连山内陆河流域水源涵养区草原生态保护,强化玛曲沙化退化草原治理,巩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草原生态环境整治成果。全年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09万亩。组织对草原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效益评估,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强化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严格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科学划定禁牧区、草畜平衡区范围,指导各地完善禁牧通告和禁牧令,合理确定草畜平衡区适宜载畜量,做好草原放牧管理和科学利用。发布返青期草原休牧通知,完善违反草原禁牧和超载过牧的惩戒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着力解决禁而不止、超载过牧和不合理利用等问题。按照国家林草局安排,开展“草畜平衡示范区”申报评定,组织认定一批草畜平衡示范县。

(三)加强草原生物灾害防治。组织实施草原生物灾害监测中心建设项目,强化防灾物资储备和管理,夯实防治工作基础。加强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防治,扩大统防统治区域,实现受灾草原面积和因灾损失“双下降”目标。建设防治试验示范区,开展防治药物筛选试验,推广生物防治技术,提高防治成效。完成防治任务1000万亩以上。

三、不断强化草原资源管理

(一)做好草原资源调查统计。积极配合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面摸清全省草原面积、分布、类型、生态状况等基本情况,实现草原资源“一张图”“一套数”。进一步优化草原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统计技术培训,按时完成各项数据统计分析。

(二)加强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完善以地面固定监测点为主的草原监测网络体系和数据处理平台,积极应用3S、无人机等技术,开展重大政策落实、工程项目实施效益、重点区域草原治理等监测评估,完成草原植被盖度监测评价,编制监测报告,发布监测信息,为制定草原保护政策、开展草原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开展草原碳汇计量监测试点。

(三)加大草原违法案件查处。开展草原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非法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等破坏草原案件,跟踪督办、通报和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做好违法案件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开展草原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创新与能力提升建设。

四、全面提高草原资源利用水平

(一)总结草原绿色发展典型模式。认真总结草原治理修复、合理利用、草产品开发、草原生态扶贫和草原旅游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加强示范推广,提升草原发展质量。

(二)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格草原资源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按“先审后批”的法定程序,分级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草原“放管服”改革,完善草原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草原征占用“双随机”检查。加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组织实施草原保护项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适时修订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和管理办法。

(三)积极推进草原旅游。根据国家林草局安排部署,采取社会推介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遴选一批生态优美、民族文化特色鲜明、交通条件便利、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具备休闲观光、科普教育价值的精品草原旅游路线。

五、加强草原普法宣传和科技创新

(一)强化宣传动员。加强与主流媒体、新闻部门合作,用好用活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美丽草原调研采风和采访报道,多种形式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展示草原保护建设情况,介绍草原工作,普及草原科学知识。抓好正面宣传引导,主动讲好草原故事,唱响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

(二)科学编制规划。深入开展草原重大问题调研,谋划好中长期草原发展的宏观思路、政策体系和保护措施,科学编制“十四五”草原保护相关规划,指导全省和各地做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三)加大科技支撑。制定、修订一批草原标准,实施一批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科研项目,组织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攻关,遴选一批新技术和新模式,加大推广力度。建立试点示范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草原保护治理水平。

六、加快推进草业高质量发展

(一)不断扩大人工种草。大力发展林间种草、生态种草、绿化种草,不断扩大人工种草规模,提高林草植被覆盖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

(二)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开展不同生态区草种区域试验,研究筛选不同区域主推草品种,推进草品种推广目录制度建设。加大优质草种、乡土草种、当家草种繁育,做好草品种审定、登记工作,助力草原生态建设和草业发展。

(三)推进草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草产业发展布局,加大草产业企业、合作社扶持力度,推动标准化、商品化生产,延长产业链条,扩大“陇草”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经营效益。积极建立“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以草产业发展推动贫困地区农牧民增收。

七、不断推进草原生态扶贫

认真落实《甘肃省生态扶贫工作方案》中草原生态扶贫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退牧还草、退耕还草等工程在助农增收、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计划任务重点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引导鼓励贫困户参与工程实施。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组建草原专业合作社,推进草原生态扶贫。优先聘用贫困人口为草原管护员,持续增加贫困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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