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府总理于2020年4月10日签发关于制定2020年5月和未来阶段大米出口调控方案的第2827号文件中的指导意见,4月28日下午,越南工贸部向政府总理递交关于2020年5月份和未来阶段大米出口调控方案的第2976号紧急文件。
据此,工贸部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就建议自5月1日起停止实行大米出口配额管理机制并准许大米出口活动恢复正常这一方案达成共识。
海关总局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全国大米出口量达152万吨。2020年4月份大米出口配额为40万吨;另外,按照政府副总理郑廷勇在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4月21日签发的第163号通知中的指导意见,提前补充10万吨。
然而,截止2020年4月24日,大米出口量仅达185634吨。根据当前各国际口岸的货物通关能力,预计4月份大米出口量约达30-35万吨,今年前4月出口总量最多达190万吨。
工贸部代表透露,各地方、协会、企业和有关部门均认为,目前粮食安全形势与3月底相比再也不是值得担忧的问题了。因此,各省和企业一致同意建议国家管理机关将5月份大米出口配额升至60-65万吨或准许出口大米活动恢复正常。
根据国内和国外情况,考虑到在最艰难阶段放缓大米出口进度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已成功实现,在国内大米供需最新数据的基础上,工贸部和各有关部门、行业一致同意向政府总理提交5月份大米出口调控方案。
具体是,自2020年5月1日起停止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10日签发第2827号文件中所规定的出口调控机制。与此同时,准许大米出口活动恢复正常,继续落实政府2018年8月15日签发关于大米出口经营活动的第107号议定中的相关规定。
*4月27日下午,海关总局向越南工贸部、越南粮食协会、进出口企业和各省市海关局下发关于注册出口报关单的第2720号文件。
据海关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4月27日9时,被取消的大米申报量为53321吨。海关总局透露,根据工贸部部长第1106号决定,未能出口的大米量将加入2020年4月的40万吨出口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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