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erseas Chinese History Museum

马来西亚华人历史
马来西亚华人也称大马华人,是马来西亚的本地民族之一。
马来西亚华裔主体是清朝末年及民国成立后自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等地迁徙至马来亚的移民及其后代。在马来西亚公民中,本土华人是第二大民族,总数约有800万人。
马来西亚华人占马来西亚公民的23.2%,主要分布于吉隆坡(首都)、乔治市(槟城州)、加央(玻璃市州)、亚罗士打(吉打州)、怡保(霹雳州)、新山(柔佛州)、古晋(砂拉越州)、亚庇(沙巴州)和马六甲市(马六甲州)等各大城市。此外,根据2010年的人口普查,华人也是首都吉隆坡的第二大民族,占该直辖区总人口的43.2%(马来人占44.2%)。

马来西亚华人的移民史可追溯至汉代,唐、宋时中国和马来群岛已有频密的商业活动和文化交流,元代时已有中国人在当地定居的明确记载。

到明代,郑和下西洋时曾多次在马六甲(明史称为满剌加)停留,后来将马六甲、巨港(今属印尼)、泗水(今属印尼)等营建成其船队的大本营。至今马六甲仍然留有大量与郑和有关的遗迹。一些华人与当地人通婚,开始在马六甲定居,渐渐受马来文化影响,繁衍开来。

自此,华人开始在马六甲形成聚落定居,成为马六甲的一个重要民族。明朝衰弱后,这些通婚华人的后裔由于交通不便、海禁等因素,开始与祖国关系疏远,与本土文化相互交融,逐渐形成一支新的民族——峇峇娘惹(Baba-Nyonya)。峇峇娘惹的母语也由方言(主要是闽南话)慢慢转变成夹杂方言以及马来语的峇峇娘惹语(Peranakan Hokkien),但依然保留了华人的风俗仪式。

而华人大量移民今马来西亚各地则是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开始,当时清朝战败,中英签署《北京条约》,清廷容许外国商人招聘汉人出洋工作,充当廉价劳工(苦力)。当时英国殖民者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以开发马来亚半岛,许多华工(或称为苦力)被输送到马来亚半岛成为矿工、种植工人等。在蒸汽船使用后,华侨南来的数量更是急剧上升。此时到来的华人移民人数已经大幅度超越早期的娘惹峇峇,所以被早期定居的人称为“新客”。这时期马来半岛华人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衡,这是因为劳工们的侨乡意识浓厚,多不打算扶老携幼来到马来亚定居,而是希望赚够钱回到老家故乡。

1929年,全球开始经济大萧条。此时华侨妇女开始大量移民马来亚,男女人口比例结构趋向平衡。二战后世界进入冷战时代,英属马来亚正值马共叛乱,移民条例收紧,华人抵马的移民潮逐渐减少甚至停止。此后,华人参与了马来亚独立运动与马来西亚的建国运动,并在当地繁衍开来。

随著马来西亚建国独尊土著(马来语:Bumiputera)的政策,华人在社会上受到许多不平等待遇。由于华人生育率较低,预估2040年马来西亚华人比例将下滑到低于总人口20%,不利于华人的参与权及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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