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4日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镜泉等16人涉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林镜泉等9人被判限期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各项费用共计29.6亿余元。
2000年开始,该组织在北江干流三水河段大肆非法开采河砂,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暴力犯罪,形成对涉案流域河砂开采行业的非法控制。自2009年起,该组织又与其他团伙勾结,在北江干流清远河段大肆非法开采河砂,共同非法获利超10亿元。
法院认定,林镜泉等9人共同实施非法开采河砂的侵权行为,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损害了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的非法采矿行为造成当地生态的损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