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erseas Chinese History Museum

莎士比亚的小酒馆

莎士比亚的小酒馆

在英国,小酒馆是文学的摇篮、罪犯的聚集地。任何酒吧在酒客心中,一旦天时地利人和,就能建立起坚强盟约。不必要求酒馆有五百年历史,不必在常客中找到英国文学巨擘,也不必要有美丽的木制长廊。当然,有的话可以加分──就像乔治客栈。

作者:彼得.布朗

文章节录
《莎士比亚的小酒馆:从六百年的乔治客栈看英国历史》

诗人的故事:沙瑟克客栈如何成为英国文学的摇篮

我花了那么多时间偷偷摸摸研究酒馆,会衍生好些问题,其中一个是无法判断何谓「常识」……有个关于酒馆的普通知识竟有那么多人不知道,实在令我深感意外:「乔叟出发前往坎特伯里朝圣时,住在哪一间酒馆?」

乔叟在一三四○到四三年间出生于伦敦,家中以贩售葡萄酒为业。他是位成功的作家、诗人、天文学家、链金术士,还有时间当官员、朝臣与外交官。由于他担任公职,因此出生于十四世纪的他,生平纪录比我们预期的多,远超过同时代的所有人。

《坎特伯里故事集》是本很长的诗集(真的很长,尤其是读中世纪英文的原始版本),更是乔叟的杰作。它是最早以方言写作的文学作品之一,文字是人们真正日常使用的中世纪英文,而不是当时的书面语拉丁文或法文。乔叟并非第一个以方言写作的作家,却是最成功的,因此有英国文学之父的美名。他写作这本书时,比古腾堡发明印刷术早了半世纪,以致全书必须以手誊写。如今过了六个世纪,仍现存八十三份手抄本,正说明这部作品当初多么受欢迎。《坎特伯里故事集》固然是杜撰的,却让历史学家了解到十四世纪整体生活的原汁原味,更为英语演进过程提供无比珍贵的资讯。而我们在此谈到《坎特伯里故事集》,是因为《坎特伯里故事集》名气很大,加上后来五百年的相关学术研究提供了重要线索,说明最早的客栈是什么模样,尤其是在沙瑟克,即使那时没有关于乔治客栈的纪录。

《坎特伯里故事集》的主轴犹如中世纪版的易捷航空城市假期——骑马从伦敦出发,前往坎特伯里大教堂的汤马斯.贝克特神龛朝圣。

贝克特是备受尊敬的圣人,朝圣成为广受欢迎的宗教追寻之旅,也是社交的好机会。当时路况不佳,要旅行的话,只能骑马或步行,因此成群结队而行,可避免盗匪盯上,也可顺道交朋友。

这想必也是朝圣吸引乔叟的原因。若他曾亲自朝圣,一般认为是在一三八三年参加,而后人认为,他是在一三八七年到一四○○年去世的这段期间写下此诗,正值朝圣之旅的鼎盛时期。他在诗中并未对朝圣之旅这件事多所著墨,也没提及这条路或沿途发生什么事,而是以旅程为背景,描述集结于此的各个有趣角色。他笔下人物恰好代表十四世纪末英国社会的写照:有参加过十字军东征的退伍骑士;出售假宗教遗物的赎罪券贩卖教士;醉茫茫而喋喋不休的磨坊主人;宁愿打猎与宴饮,不专注宗教沉思的僧侣;还有轻佻、世故、结过五次婚的巴斯妇人——她在我十六岁的惨绿少年心灵留下性虐待的创伤。

二十九个角色在傍晚聚集于巴洛大街的战袍客栈,翌晨将出发前往坎特伯里,隔壁便是日后的乔治客栈。

客栈主人哈利.贝里供应丰盛的晚餐和烈酒,甚至声称没有人比他眼前所见的一群人「更懂得玩乐」。他提议,在旅途中要找点乐子,不如每个朝圣成员以讲故事的方式来打发时间,去的路上讲两个,回来时也要讲两个,同时表示,故事说得最好的人,在朝圣归来后,战袍会招待他一顿好料。

战袍客栈不光是在故事的一开始意外成为集结众人之处,更是把大家凝聚起来的重要关键。乔叟选择在朝圣年代真实存在的战袍酒馆,并非随意挑选;他告诉我们那时的人怎么旅行,有礼貌的社会如何运作。这间客栈获得乔叟青睐时,是否有名气已不得而知,但他的确促使战袍客栈扬名于世。

朝圣之旅会从沙瑟克出发,显然有实际考量。伦敦桥南端距离坎特伯里约五十六哩,沿着古罗马建造的惠特灵大道即可直达。穿越伦敦桥时,桥上就有贝克特的神龛,向圣人致意后,历经漫长无趣的渡桥之旅,来到沙瑟克过夜好让身心恢复到最佳状况,以便展开第一天的行程。伦敦桥桥门晚上会关闭,因此沙瑟克的客栈林立,不仅可供晚上刚从伦敦桥前来的人投宿,也可让要进城的人在此先住一晚,隔天一早趁桥门未开即出发,以免交通阻塞。

因此,乔叟显然有许多好理由,把战袍客栈当成起点。这里有地利之便,又属于教会,加上有馬廄与卧室,听起来万事具备。

即使在《坎特伯里故事集》,饮酒地点也和你预期会听到什么故事有关。在卖赎罪券的教士开始说故事前,他建议大家到啤酒屋,旋即遭到一致抗议,所有朝圣者纷纷表示,他们不想听淫秽故事,要有道德意义的才行。这些英国文学中最早的例子,清楚说明饮酒场所的阶级差异,而这些差异将会日渐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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